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宁,是一项党政重视、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民生举措。2021年春运受疫情影响,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往年,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运力将减轻,高铁、民航等高品质出行比例进一步提高,小客车出行明显增加,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安全风险等需要高度关注。
一是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二是要坚持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下的春运专班作用,公安、应急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路保畅通、运输保安全”等各项工作。三是根据农民工返乡出行需求,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包车运输方式,从厂门到家门、沿途做好防疫,安全有序接送民工返乡过年和回城返岗。
春运期间客流、车流激增,疫情防控、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将给运输组织、运力调度、安全运行和应急保障等造成较大影响。今冬明春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以客为主、客货兼顾”难度较大。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积极响应“减少不必要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减少在途风险”倡导,分类做好错峰控流、削峰控量及运输保障工作。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县政府成立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综合协调,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暖冬行动”服务保障工作。
二、科学调度,充分保障运力
交通运输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特点,加强客流预测分析,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和“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统筹运力资源,有序调度,保障需求。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时段、不同地区、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做好运力储备,优化运力调配,积极应对客流高峰,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要加强农村道(水)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船,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及时疏散春节期间积压的旅客,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服务中心要及时掌握民工流的变化情况,做好民工流的监控工作,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和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经信、商务部门要组织好成品油、节日商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确保市场供需平稳。
三、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畅通
春运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营运。
春运期间,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保证道路畅通;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对参与接送学生、民工的客运企业和车辆,要认真做好排查和专项整治。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
各单位要根据县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同时要做好应对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运输工具传播和扩散。
四、紧密协作,保障出行秩序
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之间要及时沟通、通力协作,加强运输秩序管理,确保社会环境安定有序。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县发改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县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春运开展情况。
五、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把“情满旅途”活动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交通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切实增强服务群众出行的意识和观念,善待旅客、用心服务,耐心听取群众诉求。对因气候、交通环境变化导致发班延误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要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维护好客运站秩序。客运站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特别要做好残疾人、老弱、农民工等特殊人群服务工作,要提升服务品质,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活动。设置农民工专用购票窗口和通道,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夜晚有旅客滞留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加强全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推广应用,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预售(订)票等措施,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送票上门等便捷售票方式,为旅客购票提供方便。强化厕所保洁服务,缓解高峰期如厕难。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免费提供WIFI、热开水等候车服务。
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的春运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值班电话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交通运输局安运股,以下简称县春运办,电话:8861508)。
春运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职工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春运工作情况上报县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县春运办。
附件:1.南江县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江县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保障预案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南江县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春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开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开湘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何 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唐嗣斌 县信访局副局长
周 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明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潘 泓 县经信局副局长
张福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岳 丹 县人社局副局长
冯君学 县商务局副局长
方 健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岳 剑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余海龙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小川 县运管局局长
张绍明 县公路局局长
刘 源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邓河川 县气象台负责人
石寒冰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黄志贤 县海事处副主任
韦 宇 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
陈 昆 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何开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波、刘源、赵小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南江县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保障预案
为提高我县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2021年春运工作有序开展,依据省、市春运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道路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妥善处置春运期间各类突发性应急运输事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保障春运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和“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江县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保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王春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何 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开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开湘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王明芳 县发改局副局长
周 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潘 泓 县经信局副局长
冯君学 县商务局副局长
方 健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陈刚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小川 县运管局局长
张绍明 县公路局局长
刘 源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邓河川 县气象台负责人
黄志贤 县海事处副主任
韦 宇 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
陈 昆 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
杨雄鹰 广运集团南江公司经理
韩友波 巴运集团南江客运分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春运应急处置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何开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波、刘源、赵小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应急处置中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根据县内各汽车客运站发班车辆断档时间及旅客积压情况,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旅客在50人以内时;
2.黄色预警(Ⅲ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旅客在50人以上100人以内时;
3.橙色预警(Ⅱ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旅客在100人以上200人以内时;
4.红色预警(Ⅰ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旅客超过200人以上时。
(二)应急响应
1.启动Ⅳ级应急预案时,由旅客滞留地客运站报县运管局同意后,由县运管局安排应急车辆前往旅客滞留地客运站组织疏运。同时,县运管局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2.启动Ⅲ级应急预案时,在应急保障车辆不够的情况下,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交通运输局同意后,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同时,县运管局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3.启动Ⅱ级应急预案时,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同时,县运管局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的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4.启动Ⅰ级应急预案时,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当运力特别紧张、旅客严重积压时,在确保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前提下,对运行普通线路的客车,由县运管局发给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所有运行该方向的存量运力、支援运力和应急运力只运行至对方县级城市后返回,以提高车辆周转效率;县公安部门加派警力,做好客运站秩序维护工作;客运站停止售票,搭建积压旅客临时候车帐篷,发放矿泉水、方便面等,做好宣传、解释、安抚和退票工作。如积压情况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可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申请紧急调车支援,县运管局派人带队前往旅客滞留地组织抢运。
(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
1.因大雾天气车辆无法正常运行造成旅客积压达到Ⅱ级以上预警级别时,由县公安交警及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客运车辆编队进行疏运。
2.遇塌方、泥石流或其他突发性事故造成道路阻断时,要及时将道路受阻情况和改道运行方案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市运管局)。县运管局根据市应急指挥办公室的改道指令,督促县内汽车客运站发布公告,更改客车售票途经点。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力及设备对受阻路段进行抢修。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的绕行线路时,所涉及的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旅客的解释宣传和退票等工作。
3.若遇少数人组织春运罢运,扰乱春运秩序影响旅客正常出行时,县交通运输局要及时组织运输公司及客运站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便民服务等工作,尽快使罢运客车恢复生产。同时,根据需要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疏散和劝导,防止事态扩大,并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①少数人带头鼓动、策划,对春运客运票价进行恶意抬价或压价,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②少数人员带头闹事,煽动人心,强行拦车,阻塞交通,或打、砸、烧车辆,采取过激行为,妨碍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蓄意制造事端的;③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散布不利于春运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信息、制造舆论压力的;④不按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在春运期间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政府机关造成恶劣影响的。
5.旅客集聚地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好现场,并及时向应急保障指挥部报告。县公安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6.旅客集聚地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护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公安部门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应急保障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
7.旅客集聚地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应急指挥部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派遣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组织实施救护。
8.发生交通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应急指挥部报告。交警部门要及时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尽快恢复交通。
9.旅客集聚地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并做好防疫处理工作。发现“疑似”病人后,就近及时隔离治疗,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车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出行。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便民原则,提高服务水平
1.各运输企业外借运力须经市、县运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在我县参加春运。
2.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农村三级客运站可与县内两家专业运输公司签订联网售票协议,按照专业运输公司预售票计划代售各类班线车票。
3.县内两家专业运输企业可在签订联网售票的客运站进行配载,方便旅客出行。
4.当农村三级客运站发生旅客滞留时,由其签订联网售票协议的专业运输公司安排符合春运条件的应急车辆组织疏运。
5.各联网售票点必须设在乡镇所在地的客运站内,设置联网售票点须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6.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要严格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通行山区三级以下公路行驶,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和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对行驶高速公路超速20%(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超载、凌晨2-5时违规运行、故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的客车,一经查实,车辆坚决停运,驾驶员坚决下岗学习。在站内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旅客的出行需求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县城两家专业运输公司要继续开展好“小红帽”和“青年志愿者暖冬”便民服务活动。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1.春运办公室工作职责:(值班电话:8225577)统筹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应急保障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收集春运工作动态,掌握春运运力的供求情况,受理应急申请,办理应急有关手续,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纪委监委:(值班电话:8222262)负责对各部门在春运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的严肃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8268097)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根据授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综合监管、协调等工作。
县公安局:(值班电话:8269516转4014)负责维护车站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车站道路畅通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扰乱治安的行为;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8226122)负责车站及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及全县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制定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预案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电话:8269373)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及时增派执法人员维持应急状况下车站周边城区秩序。
县卫生健康局:(值班电话:8222855)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车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等工作,负责车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8222731)及时掌握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县春运指挥部报告;负责组织应急运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调配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县发改局:(值班电话:12358)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及时处理、反馈投诉举报。
县运管局:(值班电话:8222538)负责对全县联网售票网点的监管;负责应急运输车辆营运手续的办理;负责组织、协调各客运站及客运企业的工作,加强流动稽查工作。
县海事处:(值班电话:8257556)加强对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县路政大队、县公路局、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值班电话:8222219、8222925、8234217)负责做好道路的日常养护、保通保畅及在建工程施工监管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春运安全稳定和乡村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等工作。
各汽车客运站:设置农民工专用购票窗口和通道,发生重大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县春运办和相关部门,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备足运力。
(三)强化应急准备,保障应急安全
1.执行应急任务的驾驶员,技术全面、思想稳定,并具有跨省运输和夜间驾驶经验。
2.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所需的防滑链、三角木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准备工作,以便应急时使用。
3.各客运企业要对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及客运站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旅客疏导、救援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处置应急情况的能力。
(四)其他应急保障要求
1.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关领导跟车随行指挥,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2.应急运输车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相关单、证、牌、卡由县运管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并与客运站驻站人员签发的派车通知单及其他出站手续同时使用。
3.县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路面监控,确保应急运输车辆运行安全。县运管局要加强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确保旅客有序出行。
4.县春运办公室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合理安排运力,并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及时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依据,确保春运工作万无一失。
5.担负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要备足运力、科学安排,并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6.启动应急预案时,赋有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随时待令。
六、责任追究
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怠误时机造成滞留旅客上访、群访及其他治安事件和不稳定因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解读《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南春运工作的通知》